債務追討

未償債務會嚴重影響現金流和業務運營。我們透過香港法院高效果斷地追討債務,運用所有可用的法律手段。

催款函及法院程序

我們首先發出正式催款函,列明索賠金額及不付款的後果。對於無爭議的債務,我們可申請簡易判決以迅速取得法院命令。對於公司所欠的較大額債務,根據《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》(第32章)第327條發出法定要求書可作為有效的施壓手段。我們亦就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標準債務索賠提供建議及代理。

執行與清盤

取得判決只是第一步。我們透過第三方債務令(garnishee order)、押記令、訊問判定債務人,以及在必要時的清盤或破產程序來執行判決。對於跨境債務,我們與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律師協調,在債務人持有資產的地方追討執行。

需要追討債務?歡迎聯絡我們,獲取實際可行的方案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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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經驗豐富的香港律師討論您的事宜。我們提供清晰、實用的法律指導,為您量身定制解決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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